2009年11月3日星期二

早餐桌上的照片

最近,翻開報紙都會感到憤怒和無奈。

想想看,一大早翻開報紙,迎入眼簾的是一張張血腥和令人不安的照片,有遭洪水沖走的大學生屍體,有車禍現場血肉模糊的死者,有伏臥在地上的墮樓死者,還有撫屍痛哭的家屬表情特寫,美好的早晨看到這些極力刻畫人生災難的圖像,我們的心情會好到哪裡去?

看到這些令人不堪的照片,我想起了新聞倫理學的「早餐桌上」的理論。在一九六三,西貢一位年邁的和尚引火自焚,以抗議當時在位的西貢政府。當時所有美國媒體都收到這張令人不寒而慄的照片──老和尚被烈火狂燒,燒黑的軀體清楚可見。結果有的媒體採用這張照片,有的卻把它扔掉。不予刊登的媒體人認為,他們不處理這類嚇人的照片,主要是設身處地想想當讀者在早餐桌前看到這張照片,他們是否還吃得下馬鈴薯和面包。

這個「早餐桌上」理論是用來檢視新聞照片倫理問題最簡單的標準和原則。在這個標準下,最近刊載在媒體上的許多照片似乎都過不了關。或許有些媒體辯稱,刊載這些災難照片是要發揮阻嚇和警惕作用,但問題是,它伴隨而來對死者親友的傷害,還有老弱婦孺看了之後的不安感,為什麼卻沒成為媒體不刊登照片的考量呢?

事實發生的剎那因為照片而化為永恆,當這些照片因為媒體刊載而流傳出去,死者親友的悲痛也因為這些照片的存在而沒有止境,相信這是媒體不願意看到的。如果媒體一再以讀者有「知的權利」做為刊登這類照片的理由,我倒想問──如果讀者只通過文字了解新聞的真相而沒看到這些照片,他們還有什麼權利上的損失?

圖片勝於文字,一張圖片的新聞張力大過千言萬語。記者按下快門及編輯下版的剎那,決定了新聞價值和品味倫理之間的拉鋸戰,到底誰佔上風。媒體在決定一張新聞圖片是否要擺在大家眼前時,只要對人有基本尊重,只要有將心比心,大概就輕易找到答案。問題是,我們看到很多媒體在競爭的環境下繞過了這些原則,一再用血腥暴力的畫片衝擊我們的視覺感官,不斷養大我們「嗜血」的胃口,無視新聞的品味和倫理。

當我們看到這些消費死者和不尊重家屬的照片出現在大眾媒體上,仍不懂得發出怒吼,等於是默許媒體這麼做。當媒體收到我們默許和接受這類照片的訊息後,為了服膺市場的要求,他們會以更血腥、更挑戰視覺極限的照片獻給我們。再這樣下去,我們這個社會的字典裡頭,「尊重」兩個字將永遠缺席。

2 评论:

畯毅 提到...

Absolute Agree !
絕對認同!

Wayne 施宇 提到...

天啊!
你竟然也学人家进军部落格界,
看来我必须对你这个部落格新星多所留意,
常来串门子咯!
加油(不是真的叫你吞油哦)!!!